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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建议讨论] 泗洪一男子买到​“凶宅”,法院要求退钱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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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4-15 16:14:4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  宿迁泗洪的靳先生两年前在房产经纪的介绍下买了一套房,但直到住进去以后,靳先生才知道自己买的这套房曾发生过凶杀案,这让他十分不能接受。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,为此,靳先生将房产中介告上了法庭。最近,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,并最终撤销了靳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,要求房产中介退还相应费用。
  
  2018 年, 在泗洪某房产经纪公司的介绍下,靳先生以市场价买了一套房,买卖双方和房产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。然而,满心欢喜地入住后,靳先生却从邻居口中得知,这套房发生过凶杀案。"住了一年多的房子竟然是凶宅,而且在卖房的时候既没有告知,也没有降价。"靳先生认为,原来的房主杨某未告知房屋情况,也未降低该房屋价值,严重侵害了他的知情权;房产经纪公司作为专业机构,未核实房屋情况且参与经营获取利益,存在较大过错。
  
  靳先生在找杨某和房产经纪公司协商退房未果的情况下,将杨某和房产经纪公司告上了法庭。经泗洪法院审理查明,涉案房屋中确系发生过凶杀案。法院认为,该死亡事件属于与交易房屋有关的重大事项,靳先生在签订合同时不清楚该事项,系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两被告签订的房屋交易合同, 应认定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,符合法定撤销合同的条件。
  
  最终法院依法撤销了原被告签订的涉案房屋的买卖合同,原房主杨某退还原告购房款及占用期间的利息和房屋税款,被告房产经纪公司退还原告中介费。
  
  (来源:现代快报网)

 楼主| 发表于 2020-4-15 16:15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中介责任比较大,没有告知买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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